核電廠延役 專家:技術可行

国内电力需求攀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主张修法让核电厂延役。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民党团提出将推动修法让核电厂延役,能源学者认为,现有的三座核电厂都具备延役的条件,技术上绝对可行,因此对修法乐观其成,但还可以更加完备。

不过,环团则对此持保留态度。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专案主任方君维表示,不赞同核电重启,因为国际趋势皆朝净零转型的方向迈进,重启核电等于是让台湾往后退。她认为核能与再生能源开发,虽能同时进行,却有竞合关系,势必会影响到绿电发展进度,例如以往要发展地热时,也在开发核电,导致地热发展遭排挤;她强调核电缓不济急,政府应专注在再生能源开发,以解决缺电问题。

清大核子工程与科学研究所特聘教授叶宗洸表示,现行规定,核电厂必须在机组执照到期前五年提出延役申请,修法即便通过,也只适用目前执照尚未到期的核三厂一号、二号机两部机组,而已经除役的核一、核二厂则不适用。

叶宗洸指出,如果希望有更多的机组延役,那执照已经到期的核一、核二厂四部机组也要列入考虑,建议可以增订一项条文,让到期机组经过必要的安检措施后可以继续使用。

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中华民国核能学会理事长李敏也认为,全世界共有一三七座反应炉运转超过四十年,其中最久的已经有五十五年,台湾核电厂延役在技术上「绝对可行」。

李敏说,现在卡着核电厂无法延役的五年条款并不是法令,而是实施细则,法规管制单位可以用行政裁量来改变,但蓝委为了表达对这个议题的态度来对政府施压,那提出来修法也未尝不可,至于修法通过与否则是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