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1號機 27日如期除役
位于屏东垦丁南湾的核三厂。本报资料照片
为松绑核电延役限制,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日前排审「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修正草案」,但因朝野无共识,下会期再战。行政院昨指出,依法核三厂一号机使用运转执照将在本月廿七日到期,届时一定会停止运转,将如期除役,除役后即便修法,短时间内也无法立即发电。
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表示,目前核一、核二厂已经除役,但燃料棒依然在炉心当中,必须设置干式贮存场才能退出并妥善储存,但台湾地狭人稠,核废料中期贮存场和最终贮存场的方式选址不易,地方政府与民众沟通也有难度,政府会继续努力去做社会沟通,但确实遇到困难。
陈世凯表示,目前核三厂一号机使用运转执照将在七月廿七日到期,必然会做停止运转的除役工作;除役后即便修法,应该也无法立即发电。
陈世凯说,政府态度清楚,必须在能够解决核废料问题、确保核能安全及有社会共识下,才会往其他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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