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所涉业务被实锤为财务资助 飞凯材料遭证监会处罚
新快报讯 日前,飞凯材料收证监会处罚书,证监会查明此前合同诈骗案所涉业务为变相财务资助,公司因错误的会计处理导致多计4850.82万元营收。此前,飞凯材料曝出合同诈骗案,因案件牵涉主体较多且各方各执一词使案件扑朔迷离,最新进展显示,该案又有新角色进入这个复杂的交易网络中。
公司曾否认财务资助
经证监会调查,飞凯材料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该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规则,且因业务实质认定错误,导致公司2021年-2023年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283.01万元、1855.86万元和2711.95万元。证监会决定对飞凯材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松、总经理苏斌出具警示函。
2021年开始,飞凯材料与鑫迈迪、睿诺电子、睿诺光电开展贸易合作,飞凯材料或下属子公司向鑫迈迪采购产品并销售给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2023年末,因发现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累计应收账款增幅较大,便催促对方还款,之后对方逾期,飞凯材料经过调查意识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
随后,鑫迈迪负责人表示其在该案中仅为中间方,最初是飞凯材料相关人士与一加工厂老板找到他,鑫迈迪先向加工厂下单,而后飞凯材料再向鑫迈迪下单。不过,鑫迈迪负责人所述的加工厂至今未明确。
深交所曾向飞凯材料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此次业务合作的细节,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记者注意到,飞凯材料在回复中否认存在财务资助,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鑫迈迪、枣庄睿诺电子、枣庄睿诺光电及第三方服务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证监会实锤财务资助后,新快报记者多次致电联系飞凯材料证券部,但截至发稿时未能接通。
第四方赚取超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飞凯材料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中还公布了诸多细节。据悉,该业务最早由飞凯材料旗下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昭远以公司业务及潜在客户开拓为理由介绍,飞凯材料时任总经理苏斌认为该业务有利于产业布局,对当地税收有一定的贡献,因此同意开展该业务。
在合同进行时,飞凯材料还与第三方服务公司深圳松琴信息签署了《销售和技术服务协议》,支付该业务销售服务费。自此,上述合同由三方交易变四方。企查查显示,深圳松琴成立于2022年4月,由陈俊逢100%持股。新快报记者留意到,飞凯材料自2021年(当时深圳松琴还未成立)开始支付深圳松琴服务费,2021至2023三年间,飞凯材料支付深圳松琴的服务费高达5827.69万元。
飞凯材料纠正了此前所述的“鑫迈迪指定采购商”的说法,称公司是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误导。虽然飞凯材料未明示谁是犯罪嫌疑人,但市场普遍猜测此人为公司前总经理苏斌。事实上,在飞凯材料披露涉嫌被合同诈骗前夕,公司总经理苏斌、董秘曹松便已经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理由均是个人原因。4月初,陈昭远亦离开总经理职位。
财务数据显示,受困于本次合同诈骗,飞凯材料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将大幅降低去年业绩,预计2023年净利润报2亿-2.6亿元,同比下降幅度超100%。由于错误会计处理致去年前三季度营收多计2711.95万元,飞凯材料2023年业绩将进一步降低。
新快报记者 刘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