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所遭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涉思创医惠审计业务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近日,浙江证监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以及胡彦龙、徐莉丽、倪彬三名会计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天健所为思创医惠(300078)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为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审计验证等服务。
浙江证监局表示,天健所在为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倪彬是天健所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天健所在为思创医惠公开发行可转债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机构声明、鉴证报告、审核问询函回复、承诺函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是天健所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健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8.02万元,并处以616.04万元罚款;对胡彦龙、徐莉丽、倪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40万元、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