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竟遭男友找人来3P性侵拍片 女考上法律系成功复仇

女子喝醉遭男友找人来3P性侵,二审改判。此为示意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示意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李姓男子2014年间带着女友小花化名)到夜店狂欢,小花烂醉返家,李男竟找死党吴姓男子,前来性侵小花,不但大搞3P还录影。小花事后考上法律系,成功复仇提起告诉。李男、吴男一审分别遭判5年、3年10月,案经上诉,高院12日改判4年与2年的刑期。可上诉。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4年11月底,当时19岁的小花与25岁的李男交往,当天晚间2人到台北市某夜店参加朋友的生日趴,小花喝到烂醉,被李男带回租屋处。没想到李男竟然异想天开,找了27岁的死党吴姓男子,联手性侵小花。

小花被侵犯时,以为是男友求爱,但勉力睁开眼睛一看,竟发现是不知名的男子正在侵犯她,而男友竟在一旁手机摄影。小花疼痛求饶,但2人仍不罢手。不甘受辱的小花与李男分手,为了让2男被定罪,发奋图强考上法律系,钻研相关法律问题,一直到1年多后才提出告诉。检方对2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否认犯罪,还辩称小花喜欢3P,要他多次找不同男子来同欢,吴男就是经常被找来「帮忙」的男子;李男还说,小花事后还跟他出游,甚至索取当天的录影画面留念,证明小花没被违反意愿性侵。

但法院勘验录影画面,发现小花当时不停说「不要」、「拜托」、「很痛!好痛!」、「不要碰我!走开!」认定小花确实被性侵。一审法院将李男判刑5年、吴男3年10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二审于12日宣判,李男获改判4年,吴男则被认定情堪悯恕,改判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