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男想吃狗肉 当街询问「你家的狗可以让我吃吗?」

恒春出现一名男子当街询,是否能将狗转让给他进补。(图/达志影像示意图,非当事狗。)

实习记者蔡家豪/采访报导

屏东恒春一位曾姓女网友,2日带着家中黑色米克斯犬外出散步时,在附近警察局前的7-11,被到一名年约50岁微秃头白发男子当街询问,是否愿意将狗狗让给他,并多次提到吃「狗肉」的好处。遭到严重骚扰的她惊吓不已,并将事发的经过PO在脸书公开社团《米克斯传奇》,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曾姓网友说,事发当时正带着2岁的小黑外出散步,遇到一名男子上前搭讪询问,「你们家的狗不肥也不瘦刚刚好,吃了能御寒」,甚至还询问住处地址。这个举动令曾姓网友非常不舒服,并当场表示不认同吃狗肉,「我不会把我的小黑交给你!」最后被对方纠缠了5分多钟才逃离现场

曾姓网友将事情的经过分享到脸书公开社团《米克斯传奇》,并在文中提到「台湾老旧的饮食文化里还有吃狗肉御寒的观念,请大家不要随意将自己的爱犬“放养”」看过网友纷纷指责这名男子「我一定当场大飙」、「吃狗肉就是违法,没什么好说的」、「真的有人这么夸张??」、「我妈上次带狗菜市场买菜也被问出六百卖不卖…」、「叫他回家吃自己!」、「这位阿伯太夸张,可以考虑报警了」

《ETNEWS宠物云》提醒各位,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等,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违法食用猫、狗肉等,也将罚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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