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投资紫光未先报备 投审会认定过失「轻罚千万」结案

鸿海集团去年转投资中国紫光,却未事先报备,今天经济部投审会确定裁罚1000万元,不过金额不到上限的一半,被认为仅是轻罚。(资料照)

鸿海集团去年转投资中国紫光,虽然后来缩手出清持股,但经济部投审会仍表示未事先报备要处罚。今日投审会正式声明,已确定对鸿海开出1000万罚锾。不过这个金额不到最高上限的一半,被认为是「轻罚」。投审会解释,鸿海是透过基金管理人多层次转投资,才发生来不及核准就买到股权状况,属于「过失」。加上调查过程配合良好、在台又有大量投资,因此才酌罚千万。

鸿海去年7月透过持股99.99%的兴微基金,以人民币53.8亿元(约新台币237亿元)转投资晟粤广州,这家公司再去合伙成立北京智广芯控股,占股2成,后者通过司法重整再去取得紫光集团100%股权。但鸿海去年公告时,还未向经济部投审会递件申请,被经济部投审会认定「违规在先」,表示要对其开罚,金额最高上限是2500万。

不过鸿海集团去年12月中,就突然把紫光集团股份全出清掉,外界解读为投审会卡关跟美国扩大对半导体管制两大不确性因素,是让其却步原因。

投审会今表示,依照《两岸条例》,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的规定,鸿海未经许可,一度透过多层次架构取得紫光公司约8.23%股权,已违反两岸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需要裁处。

不过投审会审酌鸿海已于2022年12月16日,主动处分紫光公司股权,并无技术外流的疑虑,对国内经济产业影响轻微。且该公司也表示取得紫光股份是经大陆法院标售程序,无法掌握标案时程,非故意不事先申请许可。以及本案调查期间鸿海充分配合,并于近三年内已在台投资超过新台币204亿元、创造国内就业机会7943人,可予以酌减罚锾金额,因此于今日处新台币1000万元罚锾。

投审会表示,IC设计个案投资超过5000万是关键技术列管项目,原本工业局正在检视鸿海行为是否符合要件,是否必须改正,但是鸿海后来主动出清持股,事情就变单纯,剩下的只有裁罚多少钱而已。

最后酌罚1000万,未给上限重罚。投审会解释,鸿海是透过互联网投资,由基金管理人决定投资哪些公司,因此鸿海总公司表示时程难掌握,才发生未核准就先买到股权状况,这说法是可信的,因此认定这算是「过失」,非蓄意违失。

也因为鸿海是急着买的拣便宜心态,加上这案是买大陆技术,非是本土技术外流,所以最终投审会给予轻罚,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