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打造政法铁军】检察官黄楷平:忠诚履职 用心捍卫司法公正

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楷平从检25年来,视检察事业为生命,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已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职,用心捍卫司法公正,广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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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察工作25年来,无论是办理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黄楷平始终以恒心坚守检察初心,以匠心践行检察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捍卫司法公正。2018年12月,在办理“潮凤电子厂”曾某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他不辞辛劳,多次深入污水横流、恶臭熏天的案件现场调查核实、勘查、拍照固定证据,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并依法提出二个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个就是要他赔偿损害环境所应当承担的这种民事赔偿责任,第二个就是要求他在汕头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从刑事上、民事上双管齐下,让被告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潮阳区检察院检委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楷平

在练江综合整治行动中,黄楷平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摸查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污染情况,立案办理练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通过办案打击违法、督促履职,推动练江水质不断改善。在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他带领科室工作人员逐一调查全区25个入海排污口,并针对存在问题依法立案4件,办理的诉区生态环境分局怠于履职案入选全省“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五大典型案例。

黄楷平同志作为我院第四检察部的负责人,努力践行检察的监督职责,业务比较精通,平时工作也是勤劳肯干,很好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有廉洁从检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潮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云清

从检25年来,黄楷平主办的刑事犯罪案件468件546人,无一错捕、无一错诉,无一超过办案期限,起诉到法院后,无一被作出无罪判决。办理的152件民事审判、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效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另外,黄楷平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让被救助人不仅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在办理郑某芬司法救助案中,黄楷平通过联系当地政府、民政、教育等部门,多方筹集救助金24万元,实现司法救助从检察机关“唱独角戏”到与政府机构、社会力量、基层组织一同“大合唱”的转变,使司法救助成为检察机关的“民心产品”。

这笔救助款也是我们几年来单笔数额最大的一笔救助额,这件案件办完之后,我们也都感到非常欣慰,切实为群众做了一件好事,我们觉得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潮阳区检察院检委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楷平

三年来,黄楷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对2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累计83.3万余元。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我一个普通的基层工作人员树立为潮阳政法系统的一个先进模范,我觉得对我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鞭策,我会以此为动力,扎扎实实、努力地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履行好,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潮阳区检察院检委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楷平

领导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应如何处理?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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