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

“刘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湖北省麻城市盐田河镇纪委在该镇卫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了该院副院长刘某的处分决定。

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旨在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纪方式,达到以案促改、促治、促防目的,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

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通过宣读处分决定、剖析违纪点、总结经验教训、宣讲纪法条文等环节,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近年来,麻城市纪委监委聚焦酒驾醉驾、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领域,严肃查办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该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现场宣布这种形式实现处分、教育和警示的结合,让“违纪违法者”知耻知止,让“望风者”收敛收手,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着力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履治履犯等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走深走实。(聂丹芬、黄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