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教育为创业教育划定安全边界
某科技公司招募合伙人,要不要与其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网站频遭数据爬取、流量劫持,如何应对?诸如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校园贷”等问题,时常会困扰进行创业的大学生。他们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业的有生力量,但涉世未深、社会阅历相对不足,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在所难免。帮助大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创业教育的必修课。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推进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协同发展,为大学生创业划定安全边界,帮助他们坚定树立用法律规范创业行为的意识。
为学生划出创业的“警戒线”
创业对于新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进行创业教育,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热情,而且有利于拓展科技人才培养输送渠道。但要意识到,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也是催生知识产权、形成法人权益的过程,法治教育应该在高校创业教育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护航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树立法律权威,引导构建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不断激发创业活力。对学生创业来说,法治教育不可或缺。它是高校对学生创业行为的约束,同时也是呵护。对于初涉人世又怀抱创业梦想的学生来说,法治教育是“及时雨”,是“上保险”。
让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和谐共生
法治教育和创业教育,唯有同频共振,才能行稳致远。但两种教育存在的现实融合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化解创造性与规则性矛盾。法治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规则和规范意识,旨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确保所有社会活动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创业教育则更加注重创造性和突破性,鼓励学生打破传统思维定式,勇于创造、敢于创业,尝试新方法新路径。这就要求必须找到两者融合的平衡点,既要保护学生创新热情,又要确保创业行为符合法规。
化解多样性与统一性矛盾。法治教育更加注重统一性和普遍性,要求学生遵守同一套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创业教育则强调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丰富创业路径。这就要求必须找到两者融合的切入点,既能充分张扬学生个性天赋,不要畏首畏尾,要敢于放开手脚闯事业,同时又能保证自己的行为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化解挑战性与安全性矛盾。法治教育强调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学生遵纪守法、谋定后动、降低风险。创业教育则鼓励学生勇于挑战自身极限和现有秩序,倒逼自身成长、促进社会进步,但也可能伴随各种风险隐患。这就要求必须找到两者融合的支撑点,既要鼓励学生保持探索精神,也要多渠道降低创业风险指数。
让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深度融合
推进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发展,可从三个层面着手:
要强化理念融合。法治思维强调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创业精神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创新,破除前行障碍。因此,法治教育和创业教育都旨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理应互促共融、同向发力,让学生兼具法治思维和创业精神。要强化知识融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跨学科知识体系,推动法学知识与创业知识交叉融合,让学生既充分提升法律素养,又全面熟悉创业流程和潜在风险,充实未来创业知识储备,增强学生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强化目标融合。法治教育旨在培养具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法学人才,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业人才,两者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更多综合型高素质人才。
要创新教学内容。坚持实操导向,将法治、创业等教育内容融入具体实践项目,帮助学生更加准确把握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更好适应未来社会需求。如通过企业设立实操、知识产权保护、纳税实务等实践项目,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提升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创业风险防范能力。要创新教学模式。着力构建法治与创业教育共同体,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邀请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和法律专家等参与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实战经验和专业指导。此外,在“挑战杯”等大学生创业竞赛中嵌入法律风险评估考察指标,将风险防控纳入比赛重点,以赛促学、以学助赛。要创新教学方法。融合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一体推进法治教育和创业教育,开发《价值创造与法律实务》、《法律伦理和商业逻辑》等专创融合教材和课程。同时,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学习效果积分博弈评价模型,增强学生创新实践自主能力和法律综合素养。
要建设工作推进制度。在制度设计上,既要加强顶层设计的宏观指导,也要注重基层实践的具体指向。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制定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资金、资源等支持。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明确教育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等要求。要建设师资储备制度。组建交叉学科教师团队,通过定期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形式,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加大科研经费和资源支持力度,鼓励教师申报专创融合相关项目,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应用,实现教学与科研双重发展,努力培养一支精通法律法规、善于创业的复合型教师队伍。要建设成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情境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等,丰富评价体系内涵和形式,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提高评价覆盖面和精准度。加强评价过程管理,推动形成即时反馈、定期总结和跟踪指导三位一体评价机制,通过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动态调整评价指标、方法和标准,确保科学性和适配度。
(作者系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4年08月29日第7版
作者: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