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规,在广州读中职也可以买楼了
根据中国广州发布的消息,3月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可以申请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据了解,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现行的标准,只要是具有广州市户籍,无论是集体户口还是个人户口,都可以按照本地户籍人士的限购政策买房。
也就是说,广州市集体户口可以在广州市限购城区购买两套住宅,无须社保和个税缴纳证明。
按照新规定,成年的广州院校在读生可以在广州买楼
也就是说,上述广州在读的学生,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迁入广州集体户口,也可以具备在广州购两套房的资格。
购房要提供集体户籍的复印页
用集体户口买房,须提供以下资料:
1.集体户口落户在单位或学校的,提供单位或学校户籍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页原件及身份证。
2.集体户口落户人才服务中心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及身份证。
其他材料和落户在广州个人户口的规定相同。
但要提醒的是,即使是广州户籍人口,也要年满18周岁后,才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买楼。
此外,这些入广州户籍的在校学生,可能大部分都没有合理的收入证明,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银行不会向他们提供贷款,买房需要一次性支付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