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迎规范 8家财险公司不能开展线上业务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备受业内关注的是,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提出了门槛要求。具体包括: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富德财险、安华农险、都邦财险、珠峰财险、前海联合、渤海财险、华安财险7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安心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D。也就是说,从风险综合评级来看,这8家财险公司不能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