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洽公别跑错 原民处今起搬到原环保局大楼

花莲县政府原住民行政处因应县府办公厅舍空间与使用调整,今天起在花莲市原环保局大楼持续提供服务。(花莲县政府原民处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原住民行政处因应县府办公厅舍空间与使用调整,今天起在花莲市美仑地区原环保局大楼提供服务,并将建物1楼规画为原民产业、观光、艺术、历史与文化等资讯廊道,打造高品质与多元的洽公环境。

原民处表示,1996年立法院通过原住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成立原住民委员会,县府因应时代潮流与需要,在2000年成立「原住民行政局」,首任局长为林进福,2008年机关编修,更名为「原住民行政处」,迄今已历任7位处(局)长,包括林进福、林政仪、林碧霞、林锦师、曾玉霞、林国柱与陈建村。

原民处目前正式编制28人,设置辅导行政科、部落经济科、艺术文化科、保留地管理科、部落经建科等5科,在县府厅舍服务。

由于位在花莲市民权路上的环保局去年9月25日因应空间不足等问题,迁移至花莲县环境教育数位中心大楼,县府考量社会处与行政暨研考处等单位业务发展,及推动原民行政事务下一阶段任务开展,调整府内办公厅舍空间及使用方式,原民处将迁到环保局原厅舍服务。

原民处辅导行政科代理科长伊虹・比岱表示,原民处同仁已在19日下班后启动搬迁作业并在21日完成,今天开始在新地点为族人服务,2楼以上为办公区域,1楼将规画为原住民族产业、观光、艺术、历史与文化等资讯廊道与知性空间,提供更高品质与多元的洽公环境与民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