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银行公告发行非累积次顺位金融债
董事会决议日期为3月28日,名称为「华南商业银行111年度第1期无担保无到期日非累积次顺位金融债券」。
每张面额以新台币1,000万元为单位,发行价格依债券面额十足发行,发行期间为111年7月25日发行,无到期日。
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为获取稳定中长期营运资金来源并改善银行资本结构。
承销方式为委请财务顾问。承销或代销机构为华南永昌综合证券、凯基证券、富邦综合证券。代理还本付息机构为华南商业银行营业部。
买回条件为本债券发行届满5年1个月后,若计算赎回后华银资本适足比率仍符合主管机关所定之最低比率要求,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华银得提前赎回;并于预定赎回日前30日公告,按面额加计应付利息,全数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