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編10億元發縣民消費券 最快8月上路

花莲县震后观光不振,县府编列10亿元打算普发县民消费券,带动消费。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花莲震灾后3个月已重创观光,县府为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编列10亿元,要普发县民限时、限定花莲使用的振兴消费券,追加预算案已送县议会,最快8月上路。

观光是花莲产业领头羊,地震发生后游客不来,百业萧条,原本期待暑假商机,也因月初苏花公路、台铁北回线多次落石、土石流阻断,严重打击外界旅游信心。旅宿业统计,7月至今订房率不到2成,只剩去年同期的4分之1。

为了扩大内需,县府提出「普惠经济」想法,追加编列10亿元预算,普发县民振兴消费券,以小面额为主,实际金额待定。县府表示,已送县议会预计这个月下旬审议,若顺利获得通过并核定,最快8月可以上路,振兴消费券是发给设籍的32万县民,限时在花莲县境内使用,扩大所有乡亲收入。

县府行政暨研考处长吴昆儒说,除10亿元的振兴消费券,还有针对传统市场发放的「市集加倍券」,预算规模7000万,其中5000万向中央争取,另外第二预备金、县府观光处预算各1000万。

「绝对支持。」国民党花莲县议会党团书记长吴东升表示,震后花莲经济受到很大影响,县府发放振兴消费券是对的,但务必要缜密规画,花10亿元一定要发挥加成的效果,让效益极大化。

民进党县议会党团总召张美慧说,好的政策民进党一定支持,不过县府对于振兴消费券的执行方式和发放对象要讲清楚说明白,不要让外界觉得只是在大撒币。

花莲县议会无党政团联盟总召杨华美认为,震后包括重建、振兴都十分重要,县府须盘点可用资源并适当分配,分析效益,妥善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