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批减碳落后且母法未订目标违宪 环长这样回复
环境部部长薛富盛今天参加「空品知识、行动与创意竞赛」颁奖典礼。(林良齐摄)
我国气候变迁因应法去年上路,虽然有提及2050年净零碳排目标,但却未提及短、中期目标,数个环团今天赴司法院递交宪法诉讼声请书,认为未尽保护基本权的义务、应属违宪,并批评2030年的减碳目标23%至25%过于落后。对此,环境部部长薛富盛今天受访时表示,目标要务实、可达到,否则如果提出无法达到的目标就是没有意义,2030年23%至25%减碳目标为务实的作法。
《气候变迁因应法》去年上路,环团认为立法者未尽其保护基本权的义务,制定短、中期的国家阶段管制目标 ,也未提出制定时应参考的重要标准,就把制定权授予环境部,已属违宪,且环境部至今未提出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的国家阶段管制目标,违法且违宪,更批评国发会「2030年24±1%」的温室气体减量目标,如环境部依此订定国家阶段管制目标,显然不够积极,也会把减碳责任不合比例地转嫁给未来世代。
薛富盛表示,减碳目标为据2050净零路径图规划,或许环团认为目标过于保守,COP 28提及目标一致,应该要有差异性存在,每一个国家及地区的产业结构及现况都不一样,但严肃的考虑台湾面对的挑战,考虑台湾产业特性、民生等各方面后,目标也要务实可达到,2030年的24±1%为务实的作法,也希望全国民众及产业努力,以超越23%至25%的目标,不是提出一个达不到的目标。
至于环团质疑至今未订定第三期管制目标,薛富盛则说,目前第三期目标已召开会议按进度进行中。
而总统当选人赖清德近日提及「部会首长有好几个思考人选」,媒体询问薛富盛是否有被征询留任?薛富盛仅说,「我们不回答这个问题,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