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条款」三读 拍摄、购买儿少性影像最重关7年、罚百万

▲民进党立委范云。(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院会期倒数,昨(12日)挑灯夜战审议法案,深夜通过三读通过有「黄子佼条款」之称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重制」、「持有」、「支付对价」儿少性影像,纳入性剥削行为样态,对于无故下载、付费购买持有或付费观览儿少性影像者,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罚金。并要求主管机关主动巡查,网路业者对于巡查不得拒绝、妨碍或规避。

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重制、支付对价持有或观览儿少性影像罪刑、加重行为人罪责及社区监控机制等规定,并提高刑度门槛,对于无故下载、付费购买持有或付费观览儿少性影像者,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罚金,无正当理由持有儿少性影像,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并科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金。

针对强化儿少性影像即时处理部分,相关条文也要求卫福部得运用科技技术方式,于网路主动巡查涉儿少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数发部依法提供相关技术协助。网路业者对于巡查不得拒绝、妨碍或规避。

当无从得知网路平台业者联络资讯时,或认为网页资料所涉犯罪嫌疑情节重大时,为了避免犯罪、危害扩大或避免急迫危险,而有即时处置之必要,主管机关可以限制接取,避免违法儿少性影像网站不停更换网域,减少散布性影像的情况。

此外,本次修法也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可以运用科技技术,在网路上主动巡查涉及儿童或少年性影像犯罪嫌疑等事情,并由数位发展主管机关依法提供相关技术协助,化被动为主动,提升防治成效。

立委范云三读发言时表示,这次修法,起于黄子佼事件带来的社会舆论,媒体的深度报导,揭开线上平台剥削儿少的真面目,数位性暴力的伤害,不亚于实体性暴力。对被害人来说,每一次的观看、点击、购买、下载、分享,都是二度、三度伤害,一次次在他们身上,画下更深的伤。让人更心痛的是,他们,都还只是孩子。

范云说明,去年修法提高散布、制造性影像的罚则,也强化下架、断网。但今年,我们看见这些恶意网站,视法规为无物,持续把自己的快感、利益、金钱收入,建立在儿少的痛苦身上。因此,这次修法,完成了四大重点,就是要阻绝儿少性剥削产业的犯罪链。

范云说明,法律通过后,未来:第一、儿少性影像24小时下架,明文纳入母法,即时阻绝影像传播。第二、只要付费观看、购买、下载儿少性影像,都有罚则。第三、犯罪者辅导教育的时数,从最低4小时提高到8小时。第四、成功争取设置性影像数位鉴识资料库,让被害人不再需要自己一一搜集性影像,查缉犯罪更有力。

范云指出,即时下架、加强辅导、提高罚则,期待真正阻绝犯罪产业链,保护儿少不再遭受性剥削的痛苦,让每个孩子都能好好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