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一直被远光灯照 男拿斧头呛女驾驶:已忍妳3个月

会车时若对向车辆远光灯,常让驾驶刺得睁不开眼。(图/示意照/资料画面

地方中心苗栗报导

会车别用远光灯!苗栗县一名古姓男子不满和庄姓女子会车时,常被对方的远光灯照到眼睛很不舒服,气得拿斧头拦车呛「我已经忍妳3个月,妳要是不会开车就不要开」,因此吃上官司。检方23日对古男做出缓起诉2年处分

检警调查,2014年底,古男(43岁)载母亲返家时经过通霄镇梅南大桥,常遇到对向一辆轿车开远光灯,他从车身外观认为是同一人驾驶,气得在同年12月底持斧刀在桥上堵人。

根据缓起诉处分书,古男拦下庄女驾驶的轿车,呛对方说自己已经忍了3个月,若她不会开车就别开,如果再开远光灯经过这里,「今天的事会再发生!」

庄女事后吓得报案,且否认有开远光灯,和古男以3万元和解。检方考量双方已和解,且古男犯后有悔意,因此做出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