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江苏男子与女神发生关系,本以为你情我愿,不料掉甜蜜陷阱

2008年江苏警局接到了一名男子的报警电话,自己与女神发生一些亲近关系,本以为是你情我愿,不料掉入甜蜜陷阱之中。不仅遭受了一番毒打,身上的钱财还被一抢而光,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男子衣着凌乱,浑身青紫一片,钱包也是空空如也随意被扔在地上。

警方立即对此进行调查,这起案件并不复杂,这群四人作案团伙也并没有特意隐瞒自己的罪行,经过对沿路监控的调查下,警方很快就将此案破解,并且将四名犯罪嫌疑人以抢劫罪逮捕归案。

可在警方对着四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调查中,却发现报警小伙所说的女神竟然是之前一起QJ案的受害人。可为何如今却成为了一名施害人呢?

韩芳长相艳丽,身姿婀娜,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引起一大批人的关注。不过韩芳自身也优秀,家境不仅优渥,自身专业水平也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韩芳的一生或许会成为其他人羡慕的模样。

福祸相依,从未见过社会丑恶的韩芳对自身安全没有一丝丝防备,为了在事业上更上一层楼,韩芳每天都不会准时下班回家,时间一久就被倾慕其美貌且曾经被拒绝过的男人盯上了。于是便趁着韩芳晚上下班之时,在其必经之路上实施了Q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该男子见色起意,对韩芳产生了非分之想却又遭到拒绝,便违背韩芳的主观意愿,明知韩芳看不上对方却仍然强行与韩芳发生X行为,已经构成了QJ罪,等待他的必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直都被父母捧在手心的韩芳在这次之后精神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虽然她知道伤害自己的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她却迟迟走不出那日被强迫的夜晚,身体素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无奈之下,父母只好帮她辞职,让她好好放松一段时间。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精神治疗后,逐渐从那晚噩梦中走出来的韩芳于2008年进入了一家私企工作。与此前不同的是,爱美的韩芳不再打扮了,也拒绝同异性之间的亲密接触。可即便是这样,样貌底子本就不错的韩芳还是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其中叫黄华的男子便是韩芳的热烈追求者。

看着黄华对自己倾慕的眼神,那晚的噩梦又在韩芳的脑海中重现,当初强迫自己的那个男人同样也是跟黄华一样对自己穷追不舍。可经过上一次的教训之后,韩芳不敢再拒绝像黄华这样的男人了,可自己对他的追求不胜其烦,做噩梦的频率也逐渐上升。在精神即将崩溃之际,韩芳为了防止噩梦的重演,她决定先发制人。

2008年10月,韩芳强迫自己忍下心中的不耐,主动邀请黄华下班之后去酒店碰面。黄华以为是自己的真心打动了女神,所以才会把自己约到酒店,心中不尽欢喜的他下班之后,还特地回家换了一身衣服,为了能更加获得女神好感,出门之前不忘往身上喷了一点男士香水。

到达酒店之后,黄华见女神果然在等着自己,两人经过一番闲聊之后,黄华正想与韩芳有更进一步的动作时,门外却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黄华正想出去看看是谁打扰到自己的好事时,韩芳早已先他一步打开了房门,随即进来了三名壮汉。

在黄华还未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之后,三名壮汉立马将黄华毒打一番,随后将黄华身上的钱财搜刮之后立马逃之夭夭,临走之前,韩芳还对黄华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纠缠我!”

好一会黄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抢劫了,尽管还是没有弄清事情发展缘由,但不甘心遭受如此欺辱的黄华还是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不过令人嘀笑皆非的是,当警方将韩芳逮捕起来的时候,韩芳还在为自己辩护,自己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怎么可能涉嫌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只有自身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相应的制止行为才是属于正当防卫。而黄某只不过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追求爱情,或许其行为在某些程度上影响到了韩芳的生活,但这并没有侵害到韩芳的正当权益,因此韩芳的行为同样也就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情节。

但偏激的韩芳为了阻止黄华对自己的追求,请了三个打手,并且还将黄华的钱都抢走,虽然在接受审问时声称自己只是为了给他一个教训,但这种以暴力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却构成了抢劫罪。根据相关法律,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杯弓蛇影或许就是这般,韩芳在受到伤害之后从此,就对每一个追求自己的男人都误认为是当初侵害自己的人一样。可人总是要向前看,漫漫人生路,总不能因为几颗绊脚石而停滞不前,毕竟世上好人总比坏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