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广西男子收养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7年

“爸,求你了,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想这样。”女孩哭着哀求父亲,想让他停止兽行,但庞于鑫就好像没听到一样,继续对养女动手动脚,嘴里还说着:“我养了你,你就得听我的,没有任何资格反抗!”

庞丽想阻止,却遭到了父亲的殴打。最后,她只能默默地流泪,承受这一切······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回顾 广西男子收养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7年。

庞于鑫出生在广西的一个贫穷家庭,父母早逝,从小就是爷爷带大的。后来,爷爷也去世了。其他亲人把他当累赘,不愿意抚养他,因此他只能选择外出打工养活自己。但庞于鑫并不是个勤快人,所以工作很多年也没存下一分钱。

更是因为贫穷一直到30岁都没娶上媳妇,就算老家那个偏僻的村庄,也没有人愿意将女儿许配给他。后来,他干脆回了老家,靠着打零工生活。一个人生活时,他养成了喝酒的习惯,因为这是他唯一一个能让自己开心又承担得起费用的消遣方式。

1997年的冬天,外面很冷,但家里的酒已经喝完了,所以庞于鑫还是顶着寒风出门买酒。路上他听见附近传来婴儿的啼哭,出于好奇,就去看了一下,发现确实有个被遗弃的女婴。一开始,他并不想管。

但买完酒回来后,婴儿还在哭,没有任何人帮助。庞于鑫心想:一个孩子而已,给口饭吃就能养活,长大了还能赚彩礼钱,自己老了也能有人照顾······于是,他就将这个孩子抱走了。

路上碰见邻居,就谎称是外面的女人给他生的孩子,嫌他穷扔下孩子跑了。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反击那些瞧不起他没老婆的人,属实有些可笑。但难得的是,孩子抱回来之后,他的照顾也还算尽心(不过仅持续4年)。

每天都会熬米糊给她吃,庞于鑫没什么文化,就给孩子取名庞丽,还上了户口,拉扯着女儿长大。令他惊喜的是,庞丽虽然一开始长得很丑,脸皱巴巴的,但是营养跟上来之后,就变得漂亮可爱了很多,而庞于鑫的邪念也就此滋生。

他虽然一直很穷,但也从未放弃过找女人的念头。可因为养孩子,他没有多余的钱,现在看女儿这么可爱,又是他一手养大的。他觉得如果没有自己,庞丽早就饿死了,所以就想着干脆让庞丽做自己的女人。

孩子4岁那年,他就对女儿伸出了魔掌。那时,庞丽对此事毫无概念,完全不知道爸爸在干什么,她只知道自己乖乖听话不乱动,就能获得零食奖励,所以每次都很配合,庞于鑫也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做男人的快感。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庞丽渐渐地有了性别意识,懵懂的她也开始知道不能随便让异性触摸自己。所以当父亲再次对自己实施犯罪时,庞丽表达了不满,可庞于鑫却说自己是在帮她抓虱子,让她好好听话。

尽管父亲说话很像真的,但庞丽依然感到不适,心理和生理上都反感父亲的这种亲近行为。直到初中时,她学生物知道了男女之事,这才意识到父亲这些年到底在做什么。自那之后,她就开始表达出明确的拒绝。

可庞于鑫早就尝到了甜头,又没有别的女人,自然不肯放过她,所以每次只要庞丽敢反抗,他就会发脾气、威胁,甚至殴打女儿。还会经常给她洗脑:不让爸爸睡的话,就把事情说出去,让她身败名裂。

庞丽在家里体会不到亲情,朋友是她最重要的人,她怕此事传出去后真的会像父亲说的那样,失去所有朋友同学,所以只能任由父亲糟践。高考填志愿时,她选了外地的学校,却被庞于鑫偷偷篡改了志愿,只能留在本地读书。

所以大学期间,她也经常会遭到父亲的QF。他往往是来到学校找她,并把她带去附近的宾馆开房。在这样的环境下,庞丽变得越发自卑、怯懦。直到被一个室友发现不对劲,她才哭着将这些年的悲惨遭遇说了出来。

在室友的鼓励下,她勇敢地选择了报警。2018年2月9日,庞于鑫被警方逮捕归案,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却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对女儿进行任何威胁。

但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行为,不管女方是否同意,都属于QJ罪,而且要从重处罚。他的兽性又持续了17年,属于情节恶劣,要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终,法院判处庞于鑫15年有期徒刑,他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希望庞丽能像勇敢冲破恐惧去报案抓父亲一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和他人的闲言碎语、侮辱诋毁。也希望她能早日建立一颗强大的内心,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加油!

(《回顾 广西男子收养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7年》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