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今年报税有四变动 应留意

一、民法「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依小孩所得情况不同,可考虑分户申报,增加节税空间。民法将成年年龄从20岁下修为18岁后,所得税法及其余各项税目也陆续配合修法,并自民国112年1月1日施行调降成年年龄。因此,在今年所得税申报112年度的受扶养亲属时要注意,成年人需要符合特定原因,如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而由纳税义务人扶养者,才可由纳税义务人列报扶养;不符合者,须自行办理综所税申报。

二、113年首次适用申报CFC。个人受控外国企业法案(又称个人CFC法案)于112年1月1日开始正式上路。若纳税义务人已知申报户成员及关系人持有境外低税负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股权,或者对该类公司可能构成具重大影响力者,即有可能构成申报CFC义务。

三、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费用金额调升6,000元。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费用金额为20.2万元,相较111年度的19.6万元增加6,000元。假设有一家确定可适用基本生活费差额之四口家庭,如适用5%税率,4人共可多省税1,200元。

四、网路上传文件扩大到15MB、今年附件上传期限为6月11日。综所税网路申报附件(例如医疗收据等)上传的每户总容量由10MB提高至15MB,并将上传期限由5月31日,延长至申报届满后十日(遇假日顺延)。以今年报税季为例,因为截止日后十日遇到端午节,上传期限可延至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