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到职3天爆胎撞死 老板「没检查轮胎」判刑4月
新北一名周姓男子应征货车司机,到职才3天就在送货途中因爆胎撞上灯杆死亡。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张姓商行负责人没有亲自或要求司机自行检查轮胎状态,就将2、3年未换过轮胎的货车交给周男使用,显然有过失,日前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
周男去年4月应征一间免洗餐具商行的送货司机,到职才3天就被赶着到处送货,对张姓负责人交给他的车辆也还不熟悉,没想到就在同月13日上午10时许于送货途中爆胎,导致车辆失控冲往对向车道,最后撞上灯杆才停下,由于伤势相当严重,颈椎、颅底骨折导致中枢神经性休克,送医前就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检警调查发现,周男驾驶的车辆最后一次换轮胎是2015年5月,且仅更换2颗前轮,2颗后轮则已分别使用3年及2年,胎纹严重磨损,而车祸中损坏的轮胎就是后轮,经检验都已明显漏气塌陷。另一名颜姓司机证称,张姓负责人交车时并没有交代自己曾检查过或要求司机自行检查轮胎的状态。
对此,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自行或指示司机检查轮胎是老板应尽的责任,张男疏于注意导致周男车祸身亡,两者间有因果关系,考量到他事后有意与周男家属以300万元和解,只是受限于身体及经济状况不佳,目前仍未赔偿,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他4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