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大车祸酿4死 车行老板陈美兰判刑4年2月
信咏工程行负责人陈美兰因酿成阳明山4死车祸,士林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徒刑4年2月。(图:本报资料照)
阳明山仰德大道4年前发生混凝土泵浦车冲撞对向车道酿成4死意外,车辆所有的信咏工程行负责人陈美兰、维修技工卢志宏被控业务过失致死罪,士林地院26日宣判,认3项违失与煞车失灵与车祸有因果关系,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陈美兰有期徒刑4年2月、卢志宏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陈美兰开庭均否认犯罪,并称车辆是否要维修,都交给因事故死亡的司机阮英贵,她自己也不会开车,也不知道车辆超重、没有手煞车,而传动轴脱落,导致没有引擎煞车酿祸,陈则推给卢志宏,并称从父亲那一辈开始,都由卢的父亲维修,从不曾议价或砍价,伤者陈志豪则称,陈美兰为了省钱才会去卢志宏的材料行维修,如果陈美兰不负责,还会有第2次、第3次的悲剧。
陈美兰的辩护人称,已经与9成死伤者达成和解,且已给付完毕,其中死者翁竟期的母亲沈满、伤者陈志豪等3人未达成和解,翁母更当庭痛斥谈和解过程,竟说多10万给妳,痛斥陈美兰没诚意「我孩子的命不是这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