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判无罪 段宜康:多时间可去争取婚姻平权、年金改革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于彰化县长选举期间,公开指控无党籍候选人黄文玲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共用一个金主(萧景田)」,遭黄文玲提告,一审法院依《选罢法》判段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若定谳将丧失立委资格;段宜康上诉后,让案情逆选,获判无罪仍可上诉。段宜康下午在脸书上说:「大概可以多争取一些协助推动婚姻平权、年金改革的时间。」
段宜康在九合一选举期间在脸书称黄文玲有蓝营金主支持,黄文玲不满提告,北院认为段宜康违反《选罢法》,因此判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得易科罚金,段宜康则不服上诉。
上诉时间,台湾高等法院传唤黄文玲的堂兄黄上扬、黄上扬友人林焕宗等人作证;黄上扬证实,叔叔黄石城曾说萧景田支持黄文玲,林焕宗则把这段话告诉段宜康。因此,最后合议庭认为段宜康的说法并非无据,因此撤销原判决,改判段宜康无罪,全案可上诉。
段宜康在脸书上提到,又多点时间可以去争取推动同婚平权及年金改革,引来网友留言:「了不起,负责」、「做对的事情,有脑的人都会看得懂的」、「改革脚步不能停加油,期待司法改革也能同步」。
▼段宜康喊话,将有更多时间去争取推动婚姻平权及年金改革。(图/翻摄自段宜康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