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判无罪 段宜康:多时间可去争取婚姻平权、年金改革

段宜康上诉获胜。(图/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于彰化县长选举期间,公开指控无党籍候选人黄文玲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共用一个金主萧景田)」,遭黄文玲提告,一审法院依《选罢法》判段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若定谳将丧失立委资格;段宜康上诉后,让案情逆选,获判无罪仍可上诉。段宜康下午在脸书上说:「大概可以多争取一些协助推动婚姻平权年金改革时间。」

段宜康在九合一选举期间在脸书称黄文玲有蓝营金主支持,黄文玲不满提告,北院认为段宜康违反《选罢法》,因此判4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得易科罚金,段宜康则不服上诉。

上诉时间,台湾高等法院传唤黄文玲的堂兄黄上扬、黄上扬友人林焕宗等人作证;黄上扬证实叔叔黄石城曾说萧景田支持黄文玲,林焕宗则把这段话告诉段宜康。因此,最后合议庭认为段宜康的说法并非无据,因此撤销原判决,改判段宜康无罪,全案可上诉。

段宜康在脸书上提到,又多点时间可以去争取推动同婚平权及年金改革,引来网友留言:「了不起,负责」、「做对的事情,有脑的人都会看得懂的」、「改革脚步不能停加油,期待司法改革也能同步」。

▼段宜康喊话,将有更多时间去争取推动婚姻平权及年金改革。(图/翻摄自段宜康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