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撤回后仍被追责:因保荐过程中研发费用核查不充分,中信建投被罚
7月22日 上交所披露了3张罚单,剑指中信建投在保荐恒达智控IPO过程中存在研发费用核查不充分、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上交所现场检查发现,恒达智控项目运维部主要承担非研发职能,2023 年恒达智控认定项目运维部的15 名全职研发人员均为项目经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客户需求收集等项目售后维护,并负责请假、出差等部门业务的流程审批,当年该15 名项目经理及2名分管中层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全额计入研发费用,涉及薪酬355.69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为 3.87%。因此,上交所认为,中信建投证券未能结合上述情况提高注意义务,未对上述人员工资薪酬计入恒达智控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及相关依据进行审慎核查,保荐工作底稿中相关核查记录不充分。
上交所指出,现场检查发现,中信建投对恒达智控个别客户函证程序中,存在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的情形,且存在收函回函为同一人但联系方式为两个不同手机号码的情形,保荐工作底稿未注明函证回函地址与发函地址不一致的原因。
此外,上交所现场检查发现中信建投对恒达智控通过控股股东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与控股股东等共同申请发明专利等独立性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对恒达智控增资事项的核查底稿存在遗漏。
上交所认为,中信建投未能对恒达智控研发费用予以充分核查,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关披露不准确,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上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及此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严砚、吕映霞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中信建投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中信建投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保荐工作业务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中信建投保荐的IPO公司恒达智控已撤回申报文件,上交所于2024年5月11日对恒达智控决定终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