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t共享個資給關係企業 公路局:合理及必要性不明確

消基会质疑和运公司iRent租车条款搜集的个资过多,分享及利用对象包含关系企业及未来合作对象,恐涉违法。联合报系资料照

消基会昨指出,和运公司iRent租车条款搜集的个资过多,且分享及利用对象包含关系企业及未来合作对象,恐涉违法。公路局台北市区监理所今派员至和运公司办理行政检查,认为分享资料虽有经当事人同意,但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并不明确,为避免争议,和运公司承诺立即将集团内共同行销资料系统功能关闭。

消基会昨天表示,消费者租用iRent汽车,就必须接受和运公司片面的霸王条款,将个资交给多个关系企业分享,质疑此一行为不仅霸道、且有违法之嫌,呼吁主管机关交通部应正视企业广搜消费者个人资料的灰色地带,维护消费者权益。

公路局台北市区监理所今上午联合资讯、政风及委外资讯厂商达文西个资暨高科技法律事务所等相关人员对和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针对和运公司将消费者个人资料分享给关系企业使用部分,虽有经当事人同意,惟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并不明确,为避免争议,和运公司承诺立即将消费者个人资料上传至其集团内共同行销资料系统功能关闭。

和运公司并表示,因其关系企业使用iRent个资须每次提出申请,仅供单次需求使用无法提供永久保存使用,该系统功能关闭后,其关系企业也无法使用既有资料库资料,确保民众资讯安全,并承诺后续将调整「隐私权条款」显示方式,针对资讯是否同意关系企业共享部分采用勾选方式,让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公路局表示,今天台北市区监理所查核重点在于确认和运公司个资搜集项目是否合理必要、个资转移是否有经民众同意并明确表示,和运公司于查核时虽有初步说明,但未能于当下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该所已要求和运公司于1月17日前补正资料,并将于法律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后,责请台北市区监理所办理复查,以厘清和运公司是否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或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