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排妹遭跟拍手牵保时捷男 放周刊照到IG 惨赔1万5
「鸡排妹」郑家纯去年翻摄周刊照片放到IG,但无标注来源,惨遭周刊提告。智财法院近期判处她赔偿1万5000元,全案可上诉。(翻摄自郑家纯脸书)
「鸡排妹」郑家纯去年7月曾遭周刊拍到与保时捷男子在饭店停车场牵手,并分别拖拉行李箱的照片,随后鸡排妹便在个人Instagram贴出限时动态,并放上周刊拍摄的新闻照,并加注文字,要粉丝猜测行李箱上的纸盒是什么,并标注面膜厂商,周刊不满提告,求偿10万元。智财法院近期判决,认定鸡排妹侵害著作权,判赔1万5000元,全案可上诉。
周刊指出,鸡排妹放上IG的照片是员工耗费精神、资源所制作,具备原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但鸡排妹未获授权,擅自重制、改作照片,侵害重制、改作权,因此提告求偿10万元,并要求她在脸书、IG刊登声明启事一日。
不过,鸡排妹主张,周刊没有经过她同意窃录,在不被偷拍对象发现的前提下,展现不出拍摄者有任何艺术性或美感性想法,任何人都可拍出相同或相仿的照片,因此该张照片并没有原创性。就算该张照片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她使用时并非基于商业目的,也没有用到照片的重要部分。
鸡排妹认为,她平常在IG分享穿搭及保养时,就有标记各品牌的习惯,且一般IG使用者都已习惯使用标记功能,与是否有商业行为是两回事,且她分享照片时,没有让照片的「饭店招牌」、「男性友人」入镜。
另外,因IG版面限制,才使得周刊浮水印被裁切,并非故意不注明出处,且当时该照片早已在网路传开,就算不特别载明出处,大众也不会认为是她拍的。鸡排妹指出,她发限动的目的只是在调侃被跟踪偷拍,而该举动反而助长周刊照片增加话题性。
不过,法官认为,周刊照片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著作,且照片并没有拍到鸡排妹五官,一般人无法辨认,因此没有侵害肖像权的问题,而鸡排妹主张没有使用照片重要部分,法官指出,该截图画面已占周刊照片幅度一半,并非没有使用重要部分,而鸡排妹主张在IG使用照片可以创造话题性,对周刊有利无害等语,忽略无体财产权的特性和价值,不可采信。
针对有无商业利用,法官认为,鸡排妹不否认照片截图中行李箱上物品确实是某品牌的面膜,虽然没有证据证明,鸡排妹直接跟观众收取观看照片的费用,但有助于该面膜的曝光量、销售量,因此可视为是商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