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变蜘蛛人 攀岩走壁监督她 辩:只是来修门
▲法官认为范男执行完刑期5年内又再犯,不思改过,应视为累犯,加重刑期。(图/记者陈凯力摄)
新竹1名前科累累的家暴男,不满同居女友与他分手,时刻监督她的一举一动,2017年间男子发现女友住家有人,竟学蛛蜘人爬上女友家中阳台,及尾随其他客人上楼,侵入她家,并对她强行拖走施暴,女子愤而报警。新竹地院依违反保护令3罪,判家暴男6个月徒刑,易科罚金18万。
判决书指出,49岁范男与吴女曾为情侣关系,共筑爱巢同居,只是范男经常对她施暴,2016年间吴女无法忍受对方粗暴对待,向法官申请保护令。
2017年4月,吴女与友人在2楼家中聊天时,范男竟学电影蜘蛛人,先在一楼停放的小货车上搭叠木梯,再利用木梯爬至吴女隔壁邻居2楼阳台后,进而徒手攀爬潜入吴女阳台外面,监视吴女与友人的一举一动。
吴女无意间看见家中监视器,发现范男潜入阳台,范男闯进屋后对友人放话「你现在是要挺她吗?你混哪里?」,友人觉得莫名其妙,看见对方来者不善,不想惹事于是先离开,范男将吴女强行带到自己家中。
两周后,家暴男又出现,吴女在2楼家中与朋友聊天时,范男先尾随其他人进入一楼公寓大门,再到2楼吴女家敲门,吴女开门后才发现是范男,赶紧将门推回关上,但是力气实在大不过对方,范男进入后强行将吴女拖进房间,造成吴女手臂多处挫伤。
范男向法官辩称,到吴女家是因为要帮吴女修理坏掉的门,但法官经由证人的证词认为范男的说法不足采信,且范男有多项前科,法官认为范男在执行完刑期后的5年内又在犯罪,不思改过,应视为累犯,需加重刑期,因此依违反保护令3罪,累犯,判刑6月,易科罚金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