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清大硕士 判吐薪水21万

百辰光电起薪参考表

台北市曾姓男子,佯称清华大学资讯工程所肄业,应征到上柜公司百辰光电担任专员月薪48K,一年后因工作未达要求,又拿不出清大毕业证书,遭百辰查出是中华科大毕业,将他开除并告上法院求偿薪资差价。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曾以假学历欺骗百辰,判决赔偿14个月薪资差额21万元,定谳。

百辰提告指出,2011年曾姓男子经由104人力银行投递履历,自称是建国中学毕业、清华大学资讯工程研究所肄业,曾在纬创资通当软体工程师,获面试录用,依该公司薪资规定,及他有工作经验,给予46K试用期薪资,试用期满调薪至48K。

百辰表示,曾任职期间表现不佳,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好几次靠同事帮他补救,公司要他拿出学历证明但他一直拖延。经人力部门查证发现他不是清大人,而是中华科大资管系毕业,将他开除并提告,依该公司规定中华科大的起薪29K,求偿14个月的薪资差额。

法院审理时,曾姓男子承认他不实填写「清大工程所肄业」、「建国中学毕业」,但辩称他曾经在纬创资通公司当软体工程师,负责处理百辰的终端产品及客户,这项工作经历「甚为稀有」,应该拿较高薪资。百辰反驳,曾之前在纬创也是因为能力不佳,工作8个月即遭资遣。百辰并提出该公司的叙薪办法为证,强调若非曾假冒清大硕士,不可能给他48K月薪。

一审法院认为薪资与学历没有直接关系,且曾没有拿出伪造清大毕业证书应征,百辰任用员工疏于查证亦有责任,判曾免赔。百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认为,曾姓男子在纬创工作8个月就被资遣,证明他没有特殊杰出之处,认定他虚构假学历、欺瞒百辰,改判他须赔偿任职14个月,每月溢领约15K的薪水给百辰,共21万元。

曾姓男子另因于2013年11月驾驶BMW轿车,载女友到山上看夜景,撞死萧姓男大学生,已被士林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