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政府约雇人员「溜班」 诈领加班费下场曝

嘉义市政府何姓约雇人员诈领加班费,被检方处分缓起诉1年。(廖素慧摄)

嘉义市政府何姓约雇人员于2021年4月至10月间,用公务电脑填载加班时数及加班事由,申报加班费,却是「溜班」回家处理私事,共领取21小时3045元加班费,犯后坦承,缴回犯罪所得,检方依诈欺罪嫌将他缓起诉处分。

嘉义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书指出,何男是嘉义市政府约雇人员,明知依照「嘉义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公务人员出勤管理要点及嘉义市政府暨所属机关学校职员加班费管制要点」之规定,应确实依照加班时间申报请领加班费。

何男却于2021年4月至10月间,使用他任职单位的电脑登入差勤系统,填载加班时数及事由,每次1小时至4小时不等,共21小时,每小时加班费145元,向各级主管、人事、会计等单位签核,共领取加班费3045元。

但何男申请加班,却是返回住处处理私事,等到加班时间到了,就回到办公室登入电脑差勤系统点刷下班。法务部廉政署接获举报,调查后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

检方认为何男涉犯诈欺取财罪,考量何男坦承犯行,无前科素行,且已缴回赃款,所犯情节尚属轻微,缓起诉处分1年,向公库支付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