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诊所21岁柜台妹 4个月偷走百万元

▲21岁柜台妹任职诊所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盗走近百万元。(图/翻摄自Google Maps)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一名21岁纪姓女子,原先在诊所药局负责柜台服务、会计出纳等业务,却利用职务之便,每天偷拿一点现金花用,一共偷了约45万元,还利用到银行公款机会,盗用老板支票、盗领存款共侵占54万元,合计4个月间偷走近百万元。彰化地院24日依伪造有价证券罪、业务侵占罪罪名,判决有期徒刑4年8个月。

判决书指出,纪女2015年2月起到彰化一间诊所、药房任职,担任柜台会计工作任职期间利用职务方便,窃取数百至数千元不等的现金共44次,得手44万5000多元,又偷拿洪姓负责人3张空白支票,盗用负责人印章,一共向邮局兑现24万元。

除此之外,纪女还在2015年5月间,持另一名邱姓负责人印章前往银行成功盗领30万元,工作4个月期间偷走近百万。事后负责人核对帐本,发现银行款项和营收不符,才发觉纪女原来是「家贼」。

纪姓女子犯案时刚成年,案发后已经离职到KTV打工,月薪约2、3万元。一审法官考量他虽然年纪轻且没有前科,然而为贪图享乐与安逸,竟利用职务之便,任意侵占其任职诊所、药局的现金,甚至变本加厉,伪造文书盗领存款,4个月内盗走百万元,且到职1个月就作案,「其心怀不轨,居心叵测,不法意图明显」,且事后归还金额不满一半,因此判处4年8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