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掰掰!掉2条鱼害3人惨摔 阿婆转身「宝出新高度」下场超惨
「你们车祸,和我有什么关系?」台中市自由路三段10月21日下午发生一起特殊车祸案,68岁的陈姓阿婆当时逛完建国市场骑车返家,不料途中机车上的2条鱼竟然「脱钩」掉在马路上,导致后方2名机车骑士闪避不及惨摔;离谱的是,阿婆发现鱼掉了后立即调头、逆向骑回现场捡鱼,见到2名骑士摔伤也不闻不问,鱼捡到手了旋即离开,为此吃上肇事逃逸、过失伤害等罪责,驾照也遭依法吊扣。
监视器画面拍下,陈姓阿婆买完菜后骑车行经自由路三段,但途中车上的2条鱼却不慎掉到马路上,后方2台机车闪避不及当场相撞,造成3人受伤;而阿婆在往前骑了约百余公尺后发现刚买的2条鱼不见踪影,这才意识到可能是刚刚掉了,迳自在车道上调头逆向,骑回现场「找鱼」。
受伤的3人见到肇事阿婆回头捡鱼,当场起身将她拦下,直呼「阿婆你的鱼掉了,害我们反应不及摔车受伤,你不能走,如果现在走了你就是肇事逃逸!」不料阿婆闻言后仍是一脸淡定,还语出惊人地说「我的东西掉了,你们车祸和我有关系吗?」随后将地上的鱼捡起,不顾受伤的3人劝阻迳自扭头离去。
事后警方接获通报,透过监视器画面追人并通知阿婆到案,她惊讶地表示,自己的鱼确实是掉在马路上,当下只是回头去找鱼,并未碰触到后方2台机车,会发生车祸根本跟她没关系,怎么会违法?警方解释,2台机车是为了闪避突如其来的掉落物才会碰撞倒地,从法律上来看「阿婆掉鱼」跟整起车祸有相当紧密的因果关系,尽管未直接与伤者碰撞,但也不能因此撇掉刑责。
阿婆闻言后仍然持续狡辩,供称自己不懂法律,根本不知这样子会触犯刑法;交通分队长蔡兴邦表示,「本案驾驶对于交通法规的认知不足,惟有疑义理应由警方处置现场,而不是以自己的认知来处理事情,且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没有自行研判肇事责任的权利,即使无任何肇责也不能不协助救护伤者,否则撞人后致人死、伤而逃逸,即触犯刑法185-4条明文规定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后已依法向阿婆追究肇逃、过失伤害等刑责,并将其驾照吊扣,后续阿婆还得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阿婆辩称自己不懂法律才会先行离开,事后仍遭警方追究肇逃、过失伤害刑责。(图/记者陈玉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