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应公正独立 不该看颜色搞双标

近年多起高度政治性的司法案件,检方侦查期间,不断有特定媒体抢先「爆料」案情,操弄舆论,但侦查不公开总是「查无不法」。(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多起高度政治性的司法案件,检方侦查期间,不断有特定媒体在侦查期间「爆料」,成为检方侦查不公开的「唯一例外」。事后,检方虽不断否认泄密,但总是查无不法,让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检察官独力办案,不该做政治打手,应严守规范不能看颜色、选边站。

民进党全面执政8年期间,不少检察首长配合政府政策要求,查办所谓的「共谍案」,官位三级跳,成为司法界奇迹。也因此,大家有样学样,遇到政治案件,不管未来是否无罪,妥速查办、侦结起诉,早成为检方不可说的秘密。

宜兰县长林姿妙竞选连任期间,涉及司法案件,检方侦查期间,就有特定媒体不断声称掌握内部资料,指涉林姿妙与特定人士有相关金钱往来,虽然检方一再否认宣称「侦查不公开」,但持续不断的爆料内容,检方仿佛「此地无银三百两」,公信力受质疑。

再者,新竹县长杨文科被控涉竹北天坑案,是否涉及不法,检方仍在侦办,但同样的特定媒体,又声称检调在县长官邸找到礼券等,侦讯笔录内容疑似外泄,被外界质疑后,检方又说一直严守侦查不公开原则。

检察官职司国家犯罪追诉,必须依据法律、本于良知、超越党派,公正独立行使职权,严守侦查不公开原则,特别是攸关高度政治性的侦查案件,检察官更应知法守法,捍卫检察官具备司法权性格的独立形象。

不料,近年非民进党籍县市首长涉及司法案件,屡屡在侦查期间受到粗暴对待,侦查主体的检察官,失去应有的分际,故意或过失让特定媒体掌握不应公开的机密。相反地,若是绿营人士涉案,侦查不公开又变成阻止舆论的遮羞布。

司法满意度本来就低,若检察首长仍是机关算尽、权谋办案,侦查不公开永远只是人民最不相信的谎言与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