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族注意!这新规将上路 疫情期间可暂停会籍、免缴月费

消保处表示,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健身中心会员解除契约,因此提出新规定,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一级开设并发生社区感染时,会员可选择暂停会籍,暂停期间可不用缴交月费。(本报系资料照)

健身教练服务与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约新规上路!消保处表示,为使健身业者因遭遇疫情无法营业,也鼓励消费者能共体时艰,增订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一级开设并发生社区感染时,健身中心的会员可向健身业者申请暂停会籍,停权期间免缴月费,会籍可顺延。

消保处今(27)日召开「健身服务定型化契约规范出炉」记者会,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健身中心会员解除契约,因此提出新规定,当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一级开设并发生社区感染时,会员可选择暂停会籍,暂停期间可不用缴交月费。

陈星宏指出,健身中心属于长期性契约,很多消费者在一次付清上会费上有难度,所以健身中心常透过第三方仲介让会员分期付款,若业者发生营运不佳使得消费者无从进行健身服务时,仍需继续缴纳分期贷款并不公平,因此本次也明订消费者可检具资料停止向第三人清偿所剩余地贷款。

此外,若发生不可归责于消费者及业者双方的事由而终止契约时,业者应依未到期时间比例、堂数计算余额退还消费者,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违约金或任何名目费用。

另为降低因终止契约所造成的消费纠纷,当健身业者有业者营业场所搬迁或营业场所总面积缩减20%以上、提供的运动器材设备或指导员等少于契约约定20%以上,或有其他可归责业者的事由,消费者行使终止契约权利时,健身业者应依未到期时间比例、未提供服务之堂数比例计算后余额退还消费者。

根据消保处统计,去年第4季健身中心因契约产生的消费纠纷,共计593件,平均每天有7件纠纷;今年5月本土疫情爆发后,截至8月健身纠纷计有780件,其中以解除契约404件为主。

教育部体育署运动设施组专门委员黄幸玉说,法制流程正在进行,最快10月可公告,并于明年元旦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