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2月13日,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0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提高至12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上调至130万元、11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通知全文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1.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0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提高至12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上调至130万元、11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 支持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3. 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相关群体的购房能力,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政策
4. 鼓励团购商品房。企业、社会团体、群众自行组织团购商品房的,根据团购总房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其中购房款2000万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3%的资金补贴;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5%的资金补贴;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0.7%的资金补贴。鼓励各区在市级补贴政策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对购房群体给予额外补贴激励。
5. 进一步加大国企对人才购房的优惠力度。对大专学历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购买国企商品住房的,由相关企业给予不少于5%的优惠。
三、进一步优化配建保障房异地建设费缴纳政策
6. 调整配建保障房异地建设费缴纳标准。对于已经完成土地招拍挂,按规划设计条件需要配建保障性住房,但尚未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原标准(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或提供等值商品房。
四、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型住宅政策措施
7. 推进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我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提升高品质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的全周期开发建设水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市区。赣榆区、各县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情况制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