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出台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今天,记者从南通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出台新版《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办法》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共十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监管额度、资金收存、应急机制、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续“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监管期限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止。

《办法》坚持政府监管模式、灵活调整监管额度,明确监管额度根据商品房项目房屋结构、工程造价、交付条件等因素,结合一定比例调节系数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南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