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正介入泰源事件判决 促转会撤销罪名
促转会今天针对平复泰源事件司法不公召开记者会。(杨孟立 提供)
发生在1970年2月8日的「泰源事件」,江炳兴、郑金河、詹天增、谢东荣、陈良、郑正成6人因筹划狱中起义,宣告台湾独立失败被捕,除了郑正成之外的5人遭当时总统蒋介石下令处死。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今天表示,该案判决为依照总统意志之决定,明显违反宪政分立及审判独立原则,因此认定属应平复之司法不法案件,罪名予以撤销。
促转会指出,本案初判、覆判及判处五人死刑,蒋中正在看过本案之「事实真相及处理经过报告」后、尚未看到判决前,就已经批示「枪决死刑」。经总统府秘书长张裠及总统府参军长黎玉玺分析,如一并判处死刑难免影响台胞心理,不宜量处郑正成死刑,而蒋中正也批示照准。
促转会专任委员陈雨凡据此指出,这显示出蒋中正有介入军事审判可能,而受到政治考量与总统意志的审判,明显违反审判独立原则,且量刑过程并非谨守罪刑法定主义。
受难者团体代表蔡宽裕说,在威权统治时期国民党处理政治案件不是依法,完全是政治指导判决。虽然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是有做总比没做好,感谢促转会还台湾社会公道公平。
江炳兴的侄子说,曾经江炳兴在家族中是难以启齿的三个字,但是在看过舅舅的遗书后,才发现他是在大时代洪流里用生命唤醒自由,「我跟母亲都以舅舅与大哥为荣,相信外公外婆在天上也会见证难能可贵的时刻。」
陈雨凡说,撤销判决的意义是撕下有罪标签,早期的补偿机制并没有指明国家不法行为,《促转条例》通过后是要匡正当年国家不法行为,我们也对迟来的撤销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