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三读 蒋中正象征恐将移除或改名
蔡政府上台后,积极推动转型正义相关法案。立法院继2016年7月25日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后,2017年12月5日再通过《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根据条文,行政院底下将设置「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规画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平复威权时期司法不法等任务,并于提出完整调查报告后解散。
根据条文,行政院下设置「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由行政院长提名9人,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同一政党人数不得超过3人,目的为推动「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及保存不义遗址」、「平复司法不法、还原历史真相并促进社会和解」及「处理不当党产」等4大任务,2年内须就上述任务,向行政院长提出完整调查报告,未完成得延长,完成任务后解散。
条文规定,称威权统治时期,是指民国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之时期。政党指依人民团体法设立登记,并接受政党补助的政党。称附随组织,指现在或曾经独立存在而由特定政党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的营利或非营利性法人、团体或机构。
条例明定,为确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否定威权统治合法性及记取侵害人权事件历史教训,出现于公共建筑或场所纪念或缅怀威权统治者的象征,应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此外,威权统治时期,统治者大规模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应保存或重建,并规画为历史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