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员重压2岁童 基市府开罚6万、半年不得从事托育人员

基隆市社会处于去年12月举办托婴中心联合稽查,从监视器影片中发现某私立托婴中心教保员余女对2岁幼童重压,经调查后,该教保员已遭解雇,开罚6万元,同时半年内不得从事托育人员;托婴中心主任也因未及时通报,遭罚6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基隆某托婴中心遭家长投诉,托育人员疑似有压在幼儿身上的夸张行径,基市府社会处完成调查并召开专案审查会议。社会处表示,经调查后,不当行为属实,将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下称儿少权法)进行裁处,该教保员已经解雇仍被罚6万元,同时半年内不得从事托育人员;托婴中心主任也罚6万元。

据了解,该托婴中心家长投诉,孩子在托婴中心疑似遭不当管教,教保员不仅重压在2岁的幼儿身上,还强推他,另名托育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孩子抱离现场。

社会处指出,去年12月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联合稽查,就发现托婴中心疑似有不当照顾幼儿行为,经查阅监视录影画面后召开审查会议讨论,认为余姓托育人员行为违反儿少权法第49条第1项第15款,「其他对儿童及少年或利用儿童及少年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裁罚新台币6万元,同时半年内不得从事托育人员,并接受20小时亲职教育辅导专业课程;另一位蔡姓托育人员,则须其接受6小时亲职教育辅导专业课程。

至于托婴中心主任未在知悉24小时内通报,除限期改善并裁罚最高新台币6万元,并配合家长需求办理退费及相关事宜。

社会处表示,除依规严格裁罚相关违法人员外,为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将持续加强稽查访视及增加监视器画面抽看时段;针对托婴中心、托育人员、稽核员及利害关系人等,加强不当对待行为的教育训练,并监督托婴中心落实突发及紧急事故通报,维护儿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