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教保员罚3岁幼儿「中午跑7圈操场+捏耳朵」 离谱行径!高市教育局开罚

高雄市某私立幼儿园爆不当体罚,中午罚小班生跑操场。(图/翻摄自脸书《靠北恶质幼儿园》)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幼儿园不当体罚又一件!高雄市某所私立幼儿园在4月8日中午11点30分疑似体罚小班女学童,在酷热天气下要求小女童跑操场,因小女童身体状况似乎很不舒服,有人看不过去,将画面录下po到「靠北恶质幼儿园」投诉,引起众人挞伐。对此,高雄市教育局也介入了解,发现这名体罚教师未具教保服务人员资格,且确实有不当体罚行为,将依法开罚园方,至于该名女保员已离职。

该名网友指出,同一位小班生常被老师处罚跑操场,已经跑了几次了,大热天的,真的看不过去,「我算小女孩跑7圈以上,一边跑一边停下来摸摸脚」。而贴文下方,时代力量高雄市议员林于凯也在19日下午留言表示,在5月有收到此案陈情,教育局已经发文要求幼儿园七月初提出改善方案,而案外案是,该名教室非教保服务人员。

▲时代力量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图/记者李毓康摄)

而高雄市教育局也在5月18日接获陈情,指出幼儿园某教保人员要求幼生跑操场,并且有捏幼生耳朵等行为,经介入调查后,教育局表示,20日到园查察后,并检视影片监视器画面后,认该员确有不当管教情事,违反幼儿教保及照顾服务实施准则第2条及第3条规定,已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51条规定要求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处负责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教育局指出,另其情节重大或经处罚3次后仍未改善者,得依情节轻重为一定期间减少招收人数、停止招生6个月至1年、停办1年至3年或废止设立许可处分

至于该名教师并无教保人员资格却提供教保服务部分,教育局认为,违反幼儿教保服务人员条例第26条,已依同法第34条及第35条规定,处该员与幼儿园负责人各新台币6,000元。

园方则透过教育局表示,系幼生较好动,常会在教室内奔跑,园方担心幼生在教室内奔跑会受伤,因此跟家长沟通,由老师带到户外广场奔跑;惟教育局检视内容仍认有不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