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NCC第一名

(图/取自吕謦炜脸书)

NCC以难防大股东介入新闻制播为由,驳回中天综合台播出新闻,这是入人于罪、未审先判,更已颠覆法治国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精神。NCC此举已违背公务员依法行政原则,更抵触宪法第7条所揭橥的实质平等,浑然成了违法、违宪的行政机关。

民进党近来为了维稳政权,在许多事情上经常露出「说你有罪就有罪」的马脚。行政机关对于法律的适用不只会转弯,还懂得辨别红绿灯,唯有绿色才放行。若要论各机关谁最谙此道?NCC若自谦第二,没人敢自称第一。

中天综合台规画播出3节新闻与1个政论节目,NCC以不符营运计划、难防大股东介入制播为由挡下。问题是,三立台湾台、八大综合台均可制播新闻,为何唯独中天不行?

再者,所谓难防股东介入制播,NCC难道忘了当特定亲绿媒体的老董绯闻缠身之际,何以享有自家媒体全面噤声的待遇?NCC有对此事件讲过半句话、罚过1毛钱吗?

宪法第7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请问NCC,于法于宪,站得住脚吗?更甚者,就算NCC自甘看颜色办事,但可以把别人没做的事硬栽到头上吗?中天综合台是做了哪件事,足以认定股东介入制播?如果没证据,NCC此举就是目无法纪,滥权滥到凭空栽赃他人。

或许NCC坚持自认有理,但这种神逻辑若说得通,同样道理,未来蔡英文恐怕也该被禁止出访友邦;毕竟,在「难防总统专机超买私烟」的前提下,岂能任由总统再次出访?NCC对中天综合台的审查,不只违法违宪,也是犯了这种低级的逻辑误谬而毫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