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年多「新娘不是我」小三呛正宫「我不会放手」遭求偿70万

交往1年多「新娘不是我」,小三呛正宫「我不会放手」遭求偿7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正宫去年5月与丈夫结婚,婚后却发现丈夫另有一名女友,她得知2人婚外情后,小三竟嚣张表示「我不会放手!」,让她气到提告求偿70万元;法庭审理时,小三辩称,早在男方结婚之前,她已与对方交往1年多,不知道男方结婚一事,不过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判小三应赔偿正宫15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与丈夫去年5月9日结婚,小三明知丈夫已婚,竟与其有不当交往行为,并在她得知2人婚外情后,强势表示「不会放手」,甚至多次强调与丈夫的「性关系」,借此挑拨、离间他们夫妻间的感情,小三行为已侵害她的配偶权,致其精神上受有极大痛苦,因此向她提告求偿70万元。

法庭审理时,小三辩称,人夫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是她的男朋友,对人夫何时结婚并不知悉,自己是遭欺骗;纵然在2人婚姻关系期间,她曾与人夫有发生性关系,但对于他有配偶一事,亦非知悉、确认,且2人已经断绝往来,正宫请求70万元赔偿实属过高。

法官勘验2人LINE对话纪录,显示小三曾传讯:「因为在你们结婚前我们已经在一起一年多,不是你们结婚后我们才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很甜蜜…总归一句,我不会放手」,足见小三确实于知悉人夫为有配偶之人后仍持续与之交往。

法官勘验正宫提出之录音译文、录音光碟、LINE对话内容,可见2人已逾越社交礼仪的范畴与分寸,有不正当之交往存在,已侵害正宫配偶权,且情节重大;法官斟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能力与正宫所受之精神上痛苦,认小三应赔偿精神慰抚金以15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