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屋主做1动作「超傻眼」 律师警告:事情很大条

▲律师表示,买家买到了不动产,当然也包含取得房屋内的装潢。(示意图/记者项瀚摄)

记者项瀚/综合报导

网友买二手透天,但快交屋时,才得知屋主把楼梯把手拆了。对此律师表示,屋主这做法可能碰上刑事毁损罪,若即使还没过户移转登记,也会有民事债务不履行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信义房屋专家补充,签约前会针对可搬动物品,讨论是否含在交易中,而所谓「定物」就真的没听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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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脸书社团发文,「最近买了二手透天,快交屋了,近日才得知屋主为了要搬楼上的东西,自行把楼梯把手拆了,不是全拆,只拆3~4楼的部分,房仲竟说反正我们之后也会装修?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接着原po表示,房仲还说,只要复原拆掉的,为何要整层都要用?原po无奈表示,「我不是要刁难,但这样就不一致了,但看起来会很怪,为什么我要花几千万的房子,然后迁就这样的事情。」

话题一出,引发网友热议,乡民一面倒挺原po,纷纷留言:「服务费付金纸就好了,反正房仲最后也会往生」、「尾款少给就好,反正以后对方也会花掉」、「这种烂仲介只会偏袒一方,我上个月买卖也遇过这种事情」、「不要听房仲在屁,跟当初看的屋况不一样,就叫屋主复原」。

周延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周念晖表示,房屋内装潢依照《民法》,附合而为不动产所有权范围的一部分,买家买到了不动产,当然也包含取得房屋内的装潢。

周念晖表说,据原po提及的「快要交屋」,当前进度可能已移转过户登记,若是如此,卖方又将屋内装潢部分擅自拆除,就会构成刑事毁损罪,另外也会有需要负担民事赔偿的问题。

周念晖补充,即使房屋尚未移转所有权登记,但除非签约前有特别约定买卖标题不含装潢,购屋的一方自然也包含购买到屋内装潢,倘若卖方事后不同意交付,甚至做破坏,也都会有构成民事债务不履行和损害赔偿的问题。

▲除非签约前有特别约定买卖标题不含装潢,不然购屋的一方自然也包含购买到屋内装潢。(图/ET资料照)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专案经理曾敬德表示,一般买卖双方签约前,对于「可搬动」的物品,像是冷气、洗衣机、家具等等会沟通是否包含在房屋交易中,并写入合约,而至于「定物」像是马桶、洗手台、楼梯把手等等,不会特别讨论,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去拆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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