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须谨慎 莫把假意当“真情”
与朋友交往,贵在真诚。然而,总有一些人心中存有贪念,对自己的朋友、熟人下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妄想通过不法手段不劳而获的,终究难以逃脱法律制裁。
无业且有前科的闲散青年发仔因到足浴店洗脚,和店员阿兰相识,一来二去,2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其间,发仔有意打探到阿兰的住址。4月的一天,发仔到足浴店泡完脚后,向阿兰借电动车,称其要去办事,用完后马上还回来。阿兰没有多想,便将自己的电动车钥匙交给他。发仔看到钥匙串上还挂有另外两把钥匙,猜想肯定是阿兰家房门的,于是起了歹念。发仔根据事前探知的阿兰住址信息找到其所在楼层,用钥匙尝试打开几家房门后,终于找对锁眼,在阿兰毫不知情且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自开门进了她家。发仔进入屋内后,在客厅茶几、沙发、阳台、卧室一番摸索,最后将翻到的手机、金项链、金戒指和若干现金揣进自己兜里,离开阿兰家。随后,发仔如约将电动车及钥匙还给阿兰。之后两个多月时间里,发仔几乎没再进过足浴店,阿兰也如往常一般工作、生活。
直到6月16日,阿兰的儿子发现其放在自家客厅茶几上的手机不见了,问阿兰有没有看到,阿兰在家里四处翻找后,才发现不但手机不见了,自己的黄金首饰和钱包里的几百元现金也不翼而飞,当日便立即报警。经侦查,锁定嫌疑人发仔,最终将其抓获归案。
11月12日,施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盗窃案,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共计1.3万余元,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追缴李某违法所得1.3万余元退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
知人知面不知心,熟人盗窃需警惕。熟人作案时有发生,一方面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对熟人的信任,让被害人疏于防范;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对于作案现场、受害人习惯等都比较熟悉,作案也更容易得逞。
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大家对于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交友须谨慎,切记不要轻易将钥匙交给别人。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段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