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70万不还设局刺死同学自首 他和解获轻判
向高中同学借200多万元不还并持刀杀死,自首及和解最高法院轻判15年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向高中同学借200多万元不还并持刀杀死 自首及和解获轻判
林伟信/台北报导
36岁的黄姓男子沈迷赌博电玩向李姓高中同学借钱,并签下270万元的本票及借据,去年他诓骗李男要还钱,却拿铁锤、水果刀等接续殴打、刺死李;最高法院驳回黄的上诉,考量黄男犯后自首且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对方愿给他改过自新之机会,依杀人罪轻判15年定谳。
黄男长期向李借款,累积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去年3月3日他谎称要还款约李男见面,趁李男不注意时用铁锤猛力敲击李的后脑,李起身喝叱质问他「干嘛」,黄男并未罢手,再持手中铁锤重击李的头部,双方随即发生拉扯并因重心不稳双双倒地。
黄男见李转身背对他欲逃离,拿垃圾桶旁篮子处的水果刀,朝李的后背部刺入,李随即转身与黄扭打欲夺刀,双方一阵拉扯后,水果刀掉落地面,黄男拾起后,再次朝李的胸部刺杀,他杀人后打电话报警自首,李男因左肺刺伤大量出血、血气胸而不治死亡。
台南高分院考量黄男犯后自首,且对于死者家属的损害已有弥补,稍能慰抚家属丧子之痛,尚非全然不能教化之人,且对方在和解笔录内表示愿给黄男改过自新之机会,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男提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