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7年夫偷吃马上风亡…小三辩「软软进不来」一审无罪 正宫气炸:他很强
▲李男与赵姓小三在摩铁亲热时「马上风」亡,赵姓小三挨告通奸一审无罪,二审却因自己「说溜嘴」改判3月徒刑。(达志/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
李姓男子与妻子婚后,仍与赵姓女子往来,2人于2017年8月间在新北摩铁性交时,李男突感不适经抢救后不治;李妻怒告赵姓小三通奸,赵女辩称李男年轻时就阳痿,当天是「软的」、2人没性器交合获判无罪,二审法官查出赵女曾供称「有做、他没射精」等语,认定2人确有通奸,改判赵女3月徒刑,民事再判赔20万元。
赵女于一审时辩称,她16岁与李男相识,得知李男年轻时就阳痿,当天在摩铁李男看了A片后想跟她亲热,但一直没硬起来,且进行到一半就因李男身体不适停止,「亲热到一半,李男想要做嘛,男人那个软的是不是没办法进去」、「我们性交行为只有一下子,李男就停止了,当时李男尚未射精」,否认相奸犯行。
一审法官审酌李男有糖尿病、有勃起障碍的高度可能,再参考赵女证词,依证据不足判赵女无罪;李妻另民事求偿也因此驳回。
二审法官调阅笔录,李妻自承2017年初时,还曾与丈夫发生性行为,更称丈夫结婚37年间,没有不能勃起的问题,「我先生有早泄倾向,性功能没有障碍」、「我们常一起洗澡、出去度假,他在床上表现非常好」,另又查出赵女供称「李男有跟我做」、「不舒服才停下来」、「当时李男尚未射精」等语;法官认为,若李男真的阳痿、全程软趴趴,赵女又何必强调他「尚未射精」,认定2人确有性交,依相奸罪改判赵女3月徒刑,案经上诉最高院驳回。
赵女改判有罪后,李妻民事求偿也有了依据,向赵女求偿50万元,北院日前判赵女应赔李妻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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