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0万元21年未还 竹马之交闹上法庭

南都讯 记者覃仕林 通讯员张建国 2024年7月29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当事人约见室,申请执行人王女士与两位女法官和被执行人一一握手,一宗2003年判决的陈年旧案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2万元后尘埃落定。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6.4万余元,并约定今年9月付清余款。

老友借款20余年未还

王女士今年初申请强制执行

2003年,被执行人刘先生与申请执行人王女士原是好朋友,刘先生因生活需要向王女士借了1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先生未偿还借款,王女士诉至龙岗法院。2011年,龙岗法院判决刘先生偿还王女士本息11.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先生仍未主动还款,王女士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至2024年1月,王女士才首次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先生向龙岗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要求解除所有财产查封、冻结,并以案件已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得知刘先生提出执行异议后,王女士的情绪十分激动。

法官还原案件情境

促成“执行异议”变“执行和解”

“判决10多年了,王女士才第一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确实已经超过了申请时效。经初步审查也没有发现任何有利于她的证据材料,她的强制执行申请很可能被驳回。”龙岗法院执行异议案件承办法官许梓暘说,“但凭着这几年来的办案经验,我想还是先和双方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发现新的情况。”

随后,许法官没有简单地根据法律规定一裁了之,而是通过电话与申请执行人王女士和被执行人刘先生反复沟通,其间还约谈了当事人,全面了解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和生活现状等。“两人都是深圳本地人,家住邻村,曾经是很要好的朋友。王女士现为单亲母亲,独自抚养着四个小孩,最大的孩子今年18岁,最小的才9岁。刘先生近期时常需要过境香港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如果执行案件不结案,王女士可能申请限制刘先生出入境。”许法官说。

在充分掌握了相关情况后,许法官从还原案件当时情境入手,结合双方当事人目前的实际状况,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进行背对背调解,又法理情并重、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许法官对被执行人的一片孝心表示赞赏,“真正的案结事了不单是法律意义上的结案,而是双方纠纷的实际解决。只有彻底化解双方的纠纷,彼此的生活才能回归平静。”听到许法官如此说,刘先生低头陷入了沉思。

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刘先生当场支付6.4万元

经过法官细心、耐心的调解,申请执行人王女士和被执行人刘先生绾在心头多年的结终于打开了,一致同意由刘先生向王女士支付12万元后结案。刘先生当场向王女士支付了6.4万余元,并约定今年9月付清余款。二人握手言和,共同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名。

被执行人刘先生主动向执行异议案件承办法官许梓暘提交了撤回执行异议申请,申请执行人王女士也向执行案件承办法官魏灵灵提交了执行案件结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