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安和站被控占用私地 地主告赢北捷工程局
2005年台北捷运安和路站工程施工借用黄姓地主的私有地,完工后却未归还土地,地主打官司索赔。(示意图/达志影像)
2005年台北捷运安和路站工程施工借用黄姓地主的私有地,完工后却未归还土地,黄打官司索赔,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捷运工程局应给付31万670元,及从2018年2020年按月给付7642元,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返还土地之日,按月给付2750元,但黄姓地主不得请求刨除路面、返还土地。可上诉。
黄姓地主提告指控,捷运工程局南区工程处未经征收程序及其同意,在2013年7月间在其土地上铺设柏油供公众使用,侵害其所有权,黄请求对方将土地之柏油路面刨除后返还予被上诉人,并给付46万多元及按月给付1万多租金。
台北地方法院判准黄的部分请求,高院更一审认为,该士地在捷运信义线安和站出入口旁,若刨除部分土地上柏油路面,露出土壤,日晒雨淋,造成风砂或泥泞,影响公共利益,且土地属都市计划道路用地,政府得限制其使用人为妨碍都市计划之使用。
更一审认为,如果黄男受有损害,仍可获相当补偿,其行使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主张刨除土地上柏油路面,与公共利益相较,自己所得利益极少,但国家社会所受之损害甚大,并有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之情形,实属权利滥用,驳回刨除路面、返还土地的请求,但捷运工程局须给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