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調整期信基金特定比率計算公式 月底前上路

期信基金一旦出现大幅申购,可能导致期信基金从事期货交易所收取与支付保证金及权利金占基金净值比率短暂失真,金管会决议修正比率计算方式,月底前上路,可望降低基金经理人因比率被动违规必须写报告的额外行政负担。

依金管会规定,期信基金从事期货交易所收取与支付保证金及权利金占基金净值比率不得低于5%,比率分子为期信事业近5个营业日所收取与支付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合计数平均值,分母为期信基金净资产价值。

因比率分母仅采计单日,分子却采近5个营业日平均值,一旦期信基金出现大幅申购,将导致比率分母一举跳增,但分子没有大幅变化,比率因此大幅下降而未达5%标准。金管会过往虽不会对此类被动违规开罚,但基金经理人仍必须为此撰写报告,增添行政负担。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今天在例行记者会宣布,金管会决议采纳期货公会建议,修正比率计算方式,改为「收取与支付的保证金及权利金合计数占期信基金净资产价值比率,最近5个营业日平均数不得低于5%」,预计1月底前发布函令上路。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底止,有2家兼营期信业务的投信业者共发行15档期信基金,资产规模达新台币257亿元,受益人共6万4562人。2家兼营期信业务的投信业者为元大投信及街口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