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安定基金费率差异化 7月上路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落实差异化管理金管会今(18)日宣布已完成「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安定基金改采差别费率方式计提实施方案研议,将循行政程序预告及发布,预计今(103)年7月1日起,寿险提拨率将分4年,由目前的总保费千分之1调高来到千分之2,至于产险也将落实分级提拨制,不过,平均提拨率将与现行的千分之2水准相当。

金管会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产、寿险业所提拨的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安定基金,以总保险费收入为基础,在提拨率方面,产、寿险业各分为6级,寿险业部分,方案实施第一年的第一级至第六级提拨率分别为总保险费收入的千分之1.13、千分之1.23、千分之1.3、千分之1.43、千分之1.58、千分之1.75,第2年以后的各级提拨率逐步提高,平均提拨率规划由现行总保险费收入的千分之1,分4年提高至千分之2。

至于产险业部的第一级至第六级提拨率分别为千分之1.8、千分之2、千分之2.3、千分之2.7、千分之3.2、千分之3.8,平均提拨率与现行的千分之2水准相当。

以目前提拨率来看,寿险每年对安定基金提拨18亿元,产险提拨约2亿元,金管会表示,随着差别费率机制上路后,未来具体提拨金额仍须视未来各年度保险业总保险费收入及财务业务变化情况而定。

金管会表示,保险安定基金提拨率差异化管理的精神,应能有效引导业者降低经营风险,并建立良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